本报北京11月10日讯因不服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其诉东城区房地局一案的判决,8旬老妪张婉贞今天委托孙子胡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书。
张婉贞认为,东城法院对该案事实认定不清,且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提出3条上诉请求:1.判决撤销(1998)东行初字第28号行政判决书;2.判决撤销东房地裁字[1998]第065号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3.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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